澄清这一误解,首先需要明确试管婴儿并非自然受孕,而是通过医学技术帮助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妇生育。关于孩子是否亲生,这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自精自卵试管婴儿,使用丈夫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结合,所生孩子与父母双方均为亲生。第二种情况,赠卵供卵试管婴儿,使用丈夫的精子与他人捐赠的卵子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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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管婴儿90%不是自己的孩子吗?
谣言:“试管婴儿生的孩子90%不是自己的!”这个说法源自于对试管婴儿知识的误解。

澄清这一误解,首先需要明确试管婴儿并非自然受孕,而是通过医学技术帮助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妇生育。关于孩子是否亲生,这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自精自卵试管婴儿,使用丈夫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结合,所生孩子与父母双方均为亲生。
第二种情况,赠卵供卵试管婴儿,使用丈夫的精子与他人捐赠的卵子结合,所生孩子与丈夫有血缘关系,但与妻子无直接血缘联系。
第三种情况,精子库供精试管婴儿,使用精子库提供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结合,所生孩子与妻子有血缘关系,但与丈夫无直接血缘联系。
综上所述,无论是哪种情况下的试管婴儿,所生孩子均与父母双方存在亲生关系。因此,关于“试管婴儿生的孩子90%不是自己的”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纯属误解。希望上述详细解释能够消除大家对于试管婴儿的疑虑,也欢迎有更多关于生育难题的疑问,随时进行交流探讨。
二、代孕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法律主观:
私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应认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即享有同等权利,应当承担同等的义务,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因其非婚生身份加以歧视。例如,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受教育权、受抚养权等。法律客观:
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认定(一)由丈夫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由丈夫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所生子女与代孕母亲不发生母子女关系。这是因为,此种情况下,所生子女是夫妻双方精卵结合的结果,且此种情况下的代孕必定是夫妻一致同意才实施的,故应认定为婚生子女。而代孕母亲同意且实施代为怀孕分娩的行为,其本意并非要与所生子女发生母子女关系,法律尊重这一意思表示,应视为其放弃了认定所生子女为己之子女的权利,故二者间不发生母子女关系。(二)经过夫妻一致同意,夫(妻)一方供精(卵),第三人供卵(精)(或代孕母亲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7月8日《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三)未经妻的同意,由丈夫供精,代孕母亲(或第三人)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未经妻的同意,由丈夫供精,代孕母亲(或第三人)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夫的非婚生子女,对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妻可以行使婚生子女否认权(如果实施代孕后妻子同意的,可不行使该否认权),否认该子女为自己的亲生子女,不承担母亲的责任,供卵者及代孕母亲与该子女不发生母子女关系。(四)未经夫的同意,由第三人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妻的非婚生子女未经夫的同意,由第三人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妻的非婚生子女,对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夫可以行使婚生子女否认权(如果实施代孕后丈夫同意的,可不行使该否认权),否认该子女为自己的亲生子女,不承担父亲的责任,供精者及代孕母亲与该子女亦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以上就是关于怎样认定代孕子女,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和详细介绍,很多人对于其中一些法律知识并不是很了解,甚至在不了解代孕这个医学和法律问题的情况下做一些违法的行为。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该咨询法律专业人员,在律师的帮助下,寻找合法“代孕”的方法和途径,以免陷入诉讼引来很多的麻烦。三、离婚后试管婴儿抚养权归谁
1、该“试管婴儿”是婚生子女,抚养权处理与正常自然受孕生育的子女相同的情形:(1)精子与卵子分别来源于夫妻双方,只是借助了科学辅助技术孕育生子,孩子与双方均有血缘上的联系,是双方的婚生子女、亲生子女,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与正常自然受孕生育的子女相同。(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事先经过夫妻双方的一致同意,或事后一方明确表示没有异议,由夫(或妻)一方提供精(或卵),第三人提供卵(或精)而实施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与夫妻以外的供精、供卵者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2、未经同意人工授精生育子女,与另一方无法律上关系,由生育的一方独立抚养:(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妻子未经丈夫同意,采用他人精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与丈夫无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丈夫不承担抚养义务,其精源提供者也不承担抚养义务,不论是否离婚,该子女由女方独立抚养。(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采用与他人提供的卵子实施人工授精,所生育子女与妻子在法律上没有亲子关系,妻子不承担抚养义务,其卵源提供者也不承担抚养义务,不论是否离婚,该子女由男方独立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妻子自然供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妻子自然供卵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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