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如果采用的是自精自卵试管婴儿技术,即使用丈夫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结合,那么所生的孩子与父母双方均有血缘关系,均为亲生。第二种情况:在赠卵供卵试管婴儿的情况下,使用的是丈夫的精子与他人捐赠的卵子结合。此时,所生的孩子与丈夫有血缘关系,但与妻子无直接血缘联系。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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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管婴儿90%不是自己的孩子吗?
谣言:“试管婴儿生的孩子90%不是自己的!”这个说法源自于对试管婴儿知识的误解。
澄清这一误解,首先需要明确试管婴儿并非自然受孕,而是通过医学技术帮助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妇生育。关于孩子是否亲生,这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自精自卵试管婴儿,使用丈夫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结合,所生孩子与父母双方均为亲生。
第二种情况,赠卵供卵试管婴儿,使用丈夫的精子与他人捐赠的卵子结合,所生孩子与丈夫有血缘关系,但与妻子无直接血缘联系。
第三种情况,精子库供精试管婴儿,使用精子库提供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结合,所生孩子与妻子有血缘关系,但与丈夫无直接血缘联系。
综上所述,无论是哪种情况下的试管婴儿,所生孩子均与父母双方存在亲生关系。因此,关于“试管婴儿生的孩子90%不是自己的”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纯属误解。希望上述详细解释能够消除大家对于试管婴儿的疑虑,也欢迎有更多关于生育难题的疑问,随时进行交流探讨。
二、咨询百度:供卵孩子能如亲生的一样吗?准备供卵了
我和我姐姐都是染se体问题,都_是零九年金_贝供_卵中心_做的。真的特别感恩。
本人2014年11月份结婚,一直没有怀孕,后来一直用排卵试纸测,也没有怀孕,后来2015年11月份没有月经,试纸测怀孕了,去yi院抽血官_方了,后来就安安心心上班,听同事说都有恶心的感觉,可是自己却什么感觉都有,就去检查试试的12月份去查B超,没有胎心胎芽,医生说可能不好,可是自己不敢相信,好不容易怀孕了,然后去市里的大检查,说是空囊,然后在县里做了无_痛人_流,养了一个月身体就去上班了,结果五月份又没有月经,一测又怀孕了,之前那么久都没有怀孕,没想到这次这么快就怀了,但是一月份刚做了手术,所以这个时间太短,果断决定不上班了,在家里养身体,这次有感觉了,干呕,什么都吃不下,有了上次的经验,所以这次一知道就在市里最好的
检查,每周都要去一次,没周都是抽血做阴超看宝宝,这次有了胎心,有了胎芽,开了一些yao,可是最后喝水都吐,所以有两三天没有吃,可是不吃饭又怕对宝宝不好,所以在诊所里输营养液,输了两天感觉不怎么吐了,又到了去yy的时候,结果一看阴超,看到医\生的表情不怎么好,就感觉出事了,医_生说没有胎心了,等下午抽血结果出来,告知要做人流,说已经胎停了,最后检查确定是染色体异常导致的频繁胎停流产。医_生说要么做三代,要么供,跟老公也商量了下,还是供保险一点。

就这样开始了GL之路,也选了自己心仪的女孩,由于解决了泡问题,加上身体条件也不错,后面的一切都是挺顺利的,一年后宝宝也健健康康的出生了,现在正计划着跟老公再过去用剩下的冻胚做二胎了
三、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
有的夫妻可能一方不具有生育能力,在很想要一个自己孩子的情形,多数就会选择让其他人进行代孕。在这种情况下,代孕所生下的子女,很多人认为与自己亲生的还是有些不同。那么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 (一)基因父母 “基因父母”,即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男女,也就是代孕下一代的基因提供人。 (二)孕育母亲 孕育母亲,即为代孕子女提供孕育条件的妇女。 (三)养育母亲 养育父母,顾名思义,是 抚养 代孕子女长大的人。 (四)父亲的确定 父亲的确定则是按照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来推定的。这样的判断方法是基于传统时代孩子出生的唯一途径就是从受孕者(此时也是孩子的基因母亲)的子宫中出生的。 三、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认定 (一)由丈夫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 由丈夫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所生子女与代孕母亲不发生母子女关系。这是因为,此种情况下,所生子女是夫妻双方精卵结合的结果,且此种情况下的代孕必定是夫妻一致同意才实施的,故应认定为婚生子女。而代孕母亲同意且实施代为怀孕分娩的行为,其本意并非要与所生子女发生母子女关系,法律尊重这一意思表示,应视为其放弃了认定所生子女为己之子女的权利,故二者间不发生母子女关系。 (二)经过夫妻一致同意,夫(妻)一方供精(卵),第三人供卵(精)(或代孕母亲供卵)而实施的代孕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7月8日《关于夫妻 离婚 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 婚姻法 》的有关规定。” (三)未经妻的同意,由丈夫供精,代孕母亲(或第三人)供卵而实施的代孕 未经妻的同意,由丈夫供精,代孕母亲(或第三人)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夫的 非婚生子女 ,对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妻可以行使婚生子女否认权(如果实施代孕后妻子同意的,可不行使该否认权),否认该子女为自己的亲生子女,不承担母亲的责任,供卵者及代孕母亲与该子女不发生母子女关系。 (四)未经夫的同意,由第三人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妻的非婚生子女 未经夫的同意,由第三人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妻的非婚生子女,对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夫可以行使婚生子女否认权(如果实施代孕后丈夫同意的,可不行使该否认权),否认该子女为自己的亲生子女,不承担父亲的责任。 实践中,代孕的情况比较多,而具体选择的精卵供应方式也不同,很多人对于其中一些 法律知识 并不是很了解,甚至在不了解代孕这个医学和法律问题的情况下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因此,建议最好是不要通过代孕的方式来获得子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卵和亲生的区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卵和亲生的区别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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