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道德问题:宠物克隆涉及伦理道德问题。有人认为克隆宠物是对自然生命的亵渎,违背了生命自然规律。同时,克隆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供卵动物和代孕动物进行实验,这也引发了关于动物福利的担忧。健康风险:尽管科学家表示克隆动物与自然繁育的动物具有相同的生命力,但仍有观点认为克隆动物容易感染疾病或早衰。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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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议「允许 30 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胎」,如何看待这一建议?
建议30岁以上的未婚女性生育一胎,作为一个未婚的女性,他们愿不愿意生孩子,这是他们自己的想法,我们虽然说是一个建议,但是别人有自己的想法,未婚的30岁的女人她是不会去生孩子的,一般要结了婚才会生一个属于夫妻俩的孩子很少有单身的女人愿意生孩子的。因为一个人生了孩子养育孩子是要有耐心的,要有时间去抚养孩子,对于单身女性没有结婚30岁以上的人,为了工作打拼很忙,我不想谈恋爱,也顾不上成立一个家庭,也没时间去带孩子,他们就不会去生孩子,我们只是一种建议,当然这个建议是很好的,因为就算不结婚有自己的孩子,将来老的时候身边才不会寂寞孤独,至少有自己的孩子,因为没有丈夫,没有老公,一个人对于女人来说也是可以生孩子的,可以去做人工受孕。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孩子啊。
每年两会都容易看到一些稀奇古怪,有悖常理的建议,今年也不例外,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看看,如果这一建议通过实施,有什么好处,同时,会带来哪些不好的问题。
我们先看花亚伟的提案本身到底说了什么,看看全文,你会发现他的建议出发点看起来是为生育率考虑的,我提炼了一下他的提案内容有这几个:一是去年生育率继续下降,可能很快进入人口负增长;二是当下流产胎儿数量众多,比如他提到2019年,人工流产数达到了976.2万例,加上私立医院和地下诊所数量更多;三是大龄剩女想生孩子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四是不孕不育率越来越高,从1997年的3.5%到2019年的16.4%。
于是他认为当前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未婚生育得不到社会包容和政策保障,按照法律规定,未婚生育属于违法;然后引流产对妇女身体伤害大,还伤害无辜小生命;再就是未婚妇女生育权无法保障,根据法律未婚女性不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等等等。
然后他就得出了应该允许年满30周岁女性生育一胎,享受合法生育产假和生育保险的权利这样的建议。当然还有为女性设置堕胎门槛,完善辅助生殖政策。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我思想还比较传统,看到这样的建议的第一开始的感觉,就是充满恶意的提案。
允许30岁以上的女性生育一胎这样的建议,好处当然是有的,比如真正不想结婚的大龄单身女性,就想养个孩子,可以合理的通过辅助生殖进行生育,同时还能获得社会保障,产假生育险等等。
从保障这类女性的权利上确实在理。
但是,问题是有多少人真的有这种需求?对提高生育率有多大帮助呢?真能提高,提高多少呢?一个单身女性抚养一个孩子,难道比两个人抚养一个孩子更轻松?两个人抚养一个尚且有压力,单身抚养的经济压力不容忽视。
我觉得好处自然是有的,但是坏处,所带来的问题可能是这个社会无法承受的。
可能带来什么样的问题呢?比如:
第一,有男同胞就说了,凭什么要我为一个不是自己孩子的孩子,变相负担社会生育保险?
第二,也有女性在某乎讨论这个问题是表示,一旦这种建议获得通过,那么有钱人包养女性会不会变得合理了?一拖三可以变成一拖十,甚至一拖一百,私生子问题的社会道德约束立马失效。更甚一点,是不是也在挑战一夫一妻制呢?明面上是可以通过辅助生殖合法生育,但同时也给了婚外问题提供了便利,完全给了挑战传统道德,传统文化和传统风俗的空间,这样的问题,我们这个社会能承受吗?你愿意看到这样的情景发生吗?
第三,对女性就业也不友好,本来求职潜规则里,对已婚未育就充满歧视,一旦未婚生育,可能这类女性直接就失去了就业机会,尤其是私企的女性,更得不到保障。
最后,说一下我的看法。
花亚伟委员的建议,出发点是好的,考虑生育率,考虑单身女性生育权利。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建议充满了危害性。
而且建议出发点所提到的问题,也根本不是这个建议能解决的,因为那些问题的根源不在这里。
首先人口出生率低,以现在广大网友的认知能力,基本都知道根本上这是个经济问题,应该从经济角度去解决,年轻人现在生活压力大,工作压力大,经济压力大,不想结婚,无非就是不想背负婚后的家庭压力。
现在什么价格都高,房价高、油价高、生孩子成本高,教育成本更是高,只有工资是低的,这样的情况,你就说敢生孩吗?我们不妨想一想,真的是年轻人不想生孩子吗?我觉得不是,就是不敢,如果我们能够免费医疗,免费教育,我不认为年轻人不想生孩子。
其实从双减政策的严格推行,说明国家已经在着手解决教育成本高的问题了。房子定位也反复明确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只要不炒房,凭刚需买房,房价怎么可能大涨?说明国家也在解决高房价问题。从去年的各种大动作,大家应该有感觉,国家在清扫影响生育率的问题了。
所以,花亚伟的建议,就是个借着人口问题,在挑战社会传统观念。看似要保障一部分女性的生育权,实则是跑偏了,所带来的问题,可能对社会非常有害。
当然了,花亚伟的建议不止这一点,比如设置门槛减少堕胎,完善辅助生殖政策,这两个还是值得认可的。
二、克隆人的坏处有哪些?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法律所调整的主体有真实主体和虚拟主体之分,虚拟主体有若干个如国家、国际组织、企业法人、政党等都是,而真实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然人或者说公民。在只有一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中,错综复杂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已经是层出不穷,试想如果出现了克隆人,这就意味着世界上出现了另一个真实主体,两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世界必将导致更为混乱。
克隆人的研究不会带来人类价值上的进步。人的价值不在于他的身体条件、肤色、身材,培养人的价值在于如何教育。一个自然人如果在后天的社会教育上不成功那么他必然不会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既然决定人类命运的是道德和社会的教育,那么的克隆人研究又有什么意义呢?
克隆人不能因其胚胎方式的不同而降低或否定他不具有人的法律地位。但这样就陷入一个矛盾,不把克隆人视为人是错误的,如果把克隆人视为人,那么在克隆人的研究中,在作为一个技术手段的进步过程中,研究者必然就要残害克隆人的生命,毫无疑问这就不是研究而是犯罪。

任何一个理性的人会支持一项以杀人为主要代价的研究吗,更可怕的是这种研究的结果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犯罪和灾难,这就是一种让人类走向灭亡的技术进步!
克隆人研究违法
克隆人的过程对于克隆人的生命健康存在着情节严重的伤害行为,这是违背宪法、刑法精神的行为。就我国而言,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人类自然生产都在限制之列,为什么还要进行另一种人口生产的实验。何况,我国人口的自然繁衍生育能力很强,绝对没有必要通过克隆方式创造人口。因此,在我国克隆人的研究是违背《计划生育法》的做法。
从动物克隆的实验来看,克隆物种的成活率很低。在多莉羊的克隆实验中,277个胚胎融合仅仅成活了多莉一个,成功率只有0.36%。许多有幸降生的克隆小牛,有很多很快死于心脏异常、尿毒症或呼吸困难。出生后的克隆动物部分个体表现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液的含氧量和生长因子的浓度低于正常;胸腺、脾、淋巴腺发育不正常等。
现在可以看出来,同正常生殖相比,通过克隆方式产生的生命大多存在着残疾、夭折。可以想象,在制造克隆人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残疾的人类,或是残疾的胚胎或是残疾的婴儿。这时,疯狂的科学家难道会承担起养育这些人类生命的责任吗,恐怕任何人也不会相信。
科学家创造克隆人的行为具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行为的犯罪特征。故意犯罪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结果的必然并积极追求。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上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克隆人的研究存在着致人死亡或残疾的可能性后果,并且几乎是一种必然性。行为人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从事这种研究,由于其行为必然或极可能导致克隆人生命致死甚至致残,因此,这就是一种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类型。从主观心态和对后果的预见性上看,进行克隆人研究的科学家至少是具有犯罪间接故意的。杀人犯罪的方式有多种。比如有即时持刀毙人死命的犯罪,也有通过长期的药物毒害达到杀人目的的犯罪。对于一个正常生育下来的残疾儿来讲,这种人体上的残疾不可能被归咎于某个人的犯罪行为,因为,正常的生育出现残疾儿是无法预见的。但对于研究克隆人的科学家来讲,正是因为其明知并使用了一种特别的行为方式而导致了新生儿的死亡或伤残夭折,因此其应当承担相同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一是血缘生育构成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为什么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几乎都反对克隆人,原因就是这是另一种生育模式,现在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备受关注,就是关注一个情感培育问题,人的成长是在两性繁殖、双亲抚育的状态下完成的,几千年来一直如此,克隆人的出现,社会该如何应对,克隆人与被克隆人的关系到底该是什么呢?二是身份和社会权利难以分辨。假如有一天,突然有20个儿子来分你的财产,他们的指纹、基因都一样,该咋办?是不是要像汽车挂牌照一样在他们额头上刻上克隆人A0001、克隆人A0002之类的标记才能识别。第三,支持克隆人的人有一个观点:解决无法生育的问题。但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人克隆的下一代还会没有生育能力。你自认为优秀,可克隆出的人除血型、相貌、指纹、基因和你一样外,其性格、行为可能完全不同,你能保证克隆人会和你一样优秀而不误入歧途吗?在克隆人研究中,如果出现异常,有缺陷的克隆人不能像克隆的动物随意处理掉,这也是一个麻烦。因此在目前的环境下,不仅是观念、制度,包括整个社会结构都不知道怎么来接纳克隆人
血缘生育构成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为什么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几乎都反对克隆人,原因就是这是另一种生育模式,现在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备受关注,就是关注一个情感培育问题,人的成长是在两性繁殖、双亲抚育的状态下完成的,几千年来一直如此,克隆人的出现,社会该如何应对,克隆人与被克隆人的关系到底该是什么呢?二是身份和社会权利难以分辨。假如有一天,突然有20个儿子来分你的财产,他们的指纹、基因都一样,该咋办?是不是要像汽车挂牌照一样在他们额头上刻上克隆人川A0001、克隆人川A0002之类的标记才能识别。第三,支持克隆人的人有一个观点:解决无法生育的问题。但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人克隆的下一代还会没有生育能力。你自认为优秀,可克隆出的人除血型、相貌、指纹、基因和你一样外,其性格、行为可能完全不同,你能保证克隆人会和你一样优秀而不误入歧途吗?在克隆人研究中,如果出现异常,有缺陷的克隆人不能像克隆的动物随意处理掉,这也是一个麻烦。因此在目前的环境下,不仅是观念、制度,包括整个社会结构都不知道怎么来接纳克隆人。”
器官贩子可以绝迹了
用克隆的方法制造出所需要的组织细胞,用来救助人体某个濒临绝境的器官,这在我看来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在医疗上,器官移植直到今天还是大问题,每年有那么多人因为等不到供体而失去了生的希望,而另一方面罪恶的器官交易又不断在暗中活动,一些国际性的犯罪团伙利用人体器官的这种悬殊供需关系大发肮脏之财,贩人、杀人、窃婴、走私等等无所不为。前一阵还报道过某国一个“狼外婆”把亲外孙给器官贩子的事,令人毛骨耸然。
克隆人类胚胎的确可以获得跟病人完全吻合的细胞、组织甚至是器官。这对于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白血病、帕金森氏病、心脏病以及癌症病人来说,绝对是天降福音,可是一旦放开克隆人类胚胎,谁能保证它一定只供治病救人之用?想想看,我们现在恨之入骨的某些毒品,不也曾经被作为医疗上的麻醉剂,可一旦滥用、被不法之徒利用,不也就会害得人家破人亡吗?
益处自然显而易见。它可以保存优良人种。如果世上多些像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巨匠,那么,社会的发展就不言而喻了。而这就可以让我们的克隆技术来实现。
其次,维持人的生命。当一个人生命垂危时,取出一个体细胞保存起来,复制一个他,则等于维持了他的生命,如此周而复始,甚至可以使他得到永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供卵的看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供卵的看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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