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 备受关注的“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如何看待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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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案中这位女士的条件不符合辅助技术的使用条件,法院判决她的一审败诉。这起案件的原告徐枣枣在2018年的时候向首都某妇科医院需求冻卵服务。经过各项检查符合冻卵条件,但是医院因为她是单身,并且冻卵的目的只是为了晚婚而不是医疗治疗而拒绝徐某的要求。

文章目录:

  1. 备受关注的“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如何看待这个结果?
  2. “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冻卵”是否违反伦理?
  3. 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案二次开庭,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一、备受关注的“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如何看待这个结果?

该判案因涉及单身女性冻卵、单身女性生育权、延迟生育、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问题而备受争议。有专家认为,冻卵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应当开放社会原因的冻卵。  

我觉得这个结果是不公平的,这个女性冻卵并没有影响到任何人的利益,法律应该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单身女性冻卵案”也是属于全国首例的一个案子,但这个案子一审最终的情况是败诉,其实这个结果可能也是在很多人的意料当中,毕竟现在本就是提倡生育的时候,国家都一直在鼓励女性可以生二胎甚至是三胎,因为这种冻卵的目的就是让一位健康的女性去延迟生育。

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 备受关注的“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如何看待这个结果?-第1张图片-桂喜网

    这个案子一开始的时候也是闹得沸沸扬扬,徐女士在检查之后觉得自己身体状况都比较好,想要趁这个比较好的时机冻卵,不过这个要求遭到了医院的拒绝,因此徐女士认为这种情况就是在歧视女性,同时也违背妇女的权益,不能把婚姻当做是生育的一个前提,在法律上,其实也并没有说单身女生就没有生育权,对于徐女士的这个认知,其实很多人也是比较赞同的,也是有其道理的。

    但认同是一回事,能不能真正的成功又是另外一回事情,就像是医院给出的解释,不能对健康的女性实施这种以延迟生育作为目的的冻卵技术,其实这个医院也并不是因为说是女生所以才拒绝这个请求,只是基于一系列的社会性问题,比如这种推迟生育最终导致的结果等等。

     案子结束之后,徐女士虽然对于这个一审的判决书不能接受,但其表示并不会放弃,法院这样判决肯定也是做出了一番考量的,想要真正的去发生改变,肯定不是一夕之间就能成功的,其实早在多年以前就有委员建议“禁止单身女性冻卵”,但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说,女性最佳的生育年龄就那么短短几年,有人想趁着这个最好的时机冻卵,等到合适的时候再生育,其实这也是能够被理解的,但其实作为单身女性肯定有自己生育权的。

二、“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冻卵”是否违反伦理?

随着素质教育及人员观念的改变,我个人认为“冻卵”没有违反伦理底线,女性的身体应有女性自己决定,而且男性可以冷冻精子,女性也可以冷冻卵子。

什么伦理道德问题?国家可以规定在哪个医院冻就在哪个医院使用,而且一定要本人使用,把使用端严格限制和规定,不外流出去,有啥道德伦理问题?

一般来说冻卵是违反伦理道德的,但是由于现代社会很多女性想单身生子,并不想结婚,所以只能求助冻卵来完成自己的这个愿望。

一位女性在30岁的时候,要求医生为其提供冻卵服务,但遭到了医院的拒绝,于是女子就将医院告上了法院,这也是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如今这个案件一审败诉,女子表示将会继续提出诉讼。医院对此给出的解释是并不能够为以推迟生育为目的女性提供冻卵技术,一旦开了先例,之后便有其她的女性来寻求这种服务,会带来一些其他的问题,会导致生育变得商业化。

冻卵技术在国际上一直是有违伦理的一件事情,不少国家对此议论纷纷,目前仍然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采用卵子冷冻技术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而且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冷冻技术,会让社会存在着非常大的不稳定,而且会导致一条黑色链的产生。人们需要严格的遵守相应的规则,需要符合道德伦理要求,医院可以为女性提供冻卵服务,但必须是符合相应条件的女性。

不少人认为生育权是女性的个人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够剥夺女性这项权利,但是国内在这方面的技术发展的还不算成熟,因此如果强行的进行卵子采集,可能对女性身体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而且未婚女性存在着比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并不能够当一名负责任的母亲。从女性的身体中取卵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比男性取精要难很多,可能会让女性出现感染以及其他的损伤。

如果开放了冻卵服务,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恶劣影响,比如买卖卵子的事情。当卵子成为了一项买卖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人体器官可以进行买卖,这就出现了穷人卖卵和富人买卵的世界。这些事情在表面上明显是无法实施的,于是一些穷人就只能够去一些黑诊所进行手术,这也导致身体会受到更大的损伤。如果要实施这项政策,必然会引来一些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比如担心养育问题。

三、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案二次开庭,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事件的起因,事件的经过,最终的结果,这件事情的合法性,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很多女性因为目前有着不想生孩子的想法,所以会选择去冻卵,把自己年轻时候的卵子保存下来,等到想要生孩子的时候再去把卵子取出来,其实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因为我们的人体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不会再产生卵子,那么那些还没来得及生育的女人可能不能够拥有自己的孩子,但是就是东莞这件事情也闹上了法庭,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吧。 

一、相关情况。

徐枣枣最早是在2018年冬天咨询冻卵事宜的。那一年,她满三十岁,工作刚获晋升,伴随着生活的未知性与身体的微妙变化,机会和压力交织而来。她想冻卵,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推迟考虑“是否生育”。

她去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但冻卵需求遭到拒绝,原因是国家有相关规定,单身女性不能冻卵。徐枣枣遂以一般人格权纠纷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提供冻卵服务并承担诉讼费用。

二、值得关注的信息。

那么这其中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呢?首先就是我们应该关注一下动乱到底被不被允许,因为现在有不少的女性也在考虑这件事情,这起案件正好可以给那些有考虑这件事情的女性提供一个参考。其次就是我们要知道的信息就是动乱不一定等于高龄生育,因为有一些人只是现在还没有生育的想法,万一突然一下子遇到想要在一起的人呢。

三、如何理解冻卵?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去正确的理解动乱呢动能,只是给女性提供了一份保障,毕竟现在很多女性比较恐婚,害怕带孩子等一些麻烦事情,所以目前的想法会选择不生育,但是万一日后想要生孩子,能够使用到之前年轻时候的卵子,对于孩子的发育也是非常好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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